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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本校幼兒保育科承辦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度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暨 特教學生助理人員職前訓練研習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11條第3款規定。

二、目的:提升本市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以下稱特教助理員)專業知能與服務品質,及儲備前開人才庫。

三、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五、辦理期程:115年7月13至18日全天,共計6日(36小時)(9:00-16:10)。

六、研習地點: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台南市柳營區中山東路二段1116號)。

七、研習對象:符合上開進用辦法第6條第2款之進用資格(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且依以下順序錄取(錄取名額144人):

(一)尚未取得 36 小時訓練時數之本市現職特教助理員。

(二)未來有意願擔任本市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教助理員,且尚未取得職前訓練研習時數者。

八、研習內容:研習課程表(詳如下表)。

九、報名方式:

(一)請於115年6月26日(星期五)前逕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報名。(網址:https://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台南市→主管機關委辦研習→【臺南市115年度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暨特教學生助理人員職前訓練研習】。

(二)錄取名單於115年7月3日(星期五)公告於「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請上網查詢。

(三)因錄取有優先順序且名額有限,未獲錄取者請勿自行前往參加。

十、注意事項:

(一)參加人員請自備環保杯、環保餐具。

(二)研習時數:

1.本研習需全程參加,參加完成後始登列36小時研習時數,才具有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優先聘用資格。

2.參加本研習者,視為同意將個人姓名及聯絡方式等資料,建立於臺南市特教助理員人才資料庫中,作為本市各校(園)進用助理人力之參考。

3.本職前訓練研習紀錄不列入「私立教保服務機構之教保服務人員在職進修特教專業知能補助經費」

(三)聯絡事項:本案聯絡人為敏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幼保科主任吳佳蕙(06)622-6111分機779,信箱:A140@o365.mhchcm.edu.tw。

課程表

7月13日(星期一)

7月14日(星期二)

7月15日(星期三)

7月16日(星期四)

7月17日(星期五)

7月18日(星期六)

9:00-10:30

融合教育之目的與作法

特教助理員在性平等教育應有之認識、責任與角色(一)

自閉傾向學生之認識與協助(一)

視力障礙學生之認識與協助(一)

肢體發展遲緩學生之認識與協助(一)

教師助理員相關法規及不當管教防制

10:30-10-40

休息

休息

休息

休息

休息

休息

10:40-12:10

特教助理員與班級教師之合作

特教助理員在性平等教育應有之認識、責任與角色(二)

自閉傾向學生之認識與協助(二)

視力障礙學生之認識與協助(二)

肢體發展遲緩學生之認識與協助(二)

教師助理員角色、職責及工作內容

12:10-13:00

午餐

午餐

午餐

午餐

午餐

午餐

7月13日(星期一)

7月14日(星期二)

7月15日(星期三)

7月16日(星期四)

7月17日(星期五)

7月18日(星期六)

13:00-14:30

特殊生行為問題處理與行政支援

情緖障礙學生之認識與協助

專注力不足學生之認識與協助(一)

聽力障礙學生之認識與協助(一)

感覺統合與精細動作

特殊狀況照護原則

14:30-14:40

休息

休息

休息

休息

休息

休息

14:40-16:10

教師助理員團隊合作模式實務分享

情緖障礙學生之認識與協助

專注力不足學生之認識與協助(二)

聽力障礙學生之認識與協助(二)

生活輔具介紹與應用

特殊狀況照護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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