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推廣人員培訓實施計畫」
「106年度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推廣人員培訓實施計畫」
一、為提升幼兒園教保服務品質,使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大綱(以下簡稱課綱)落實於幼兒園之課程規劃,並因應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課綱研習與輔導之需求,爰規劃辦理旨揭培訓,並採數位課程方式辦理,培訓實施計畫詳如附件說明。
二、需完成課綱數位課程並通過資格審查者,始得擔任本署自行辦理或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課綱研習(認識課綱內涵及架構)之宣講人員或課綱輔導人員,資格審查詳見附件之說明。
ATTCH24.pdf